近年来,天津市妇联系统各级组织和广大妇联干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 坚决扛起团结引领妇女群众听党话、跟党走的政治责任,全面履行引领服务联系职能, 朝气蓬勃、满腔热情地为妇女群众办实事、解难题,涌现出一大批勇于担当、奋发有为的集体和个人。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妇联联合印发《关于表彰全国妇联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天津市妇联系统4个集体被授予“全国妇联系统先进集体”称号,3名个人被授予“全国妇联系统劳动模范”称号,3名个人被授予“全国妇联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他们分别是:
全国妇联系统先进集体(4个)
滨海新区妇联
河西区越秀路街道妇联
北辰区瑞景街道宝翠花都社区妇联
武清区下朱庄街道妇联
全国妇联系统劳动模范(3名)
赵万霞 西青区李七庄街道凌庄子村妇联主席,凌庄子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监事长
段学军 蓟州区东赵各庄镇北宋庄村妇联主席
张素香 宝坻区大口屯镇前寒河村妇联主席
全国妇联系统先进工作者(3名)
陈淑香 津南区妇联组宣部部长、四级调研员
杨 玲 河东区东新街道天泉里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妇联主席
解 慧 河北区光复道街道妇联副主席
天津市妇联系统各级组织和广大干部要以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为榜样,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定不移把“两个确立”真正转化为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持续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团结带领广大妇女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争做伟大事业的建设者、文明风尚的倡导者、敢于追梦的奋斗者,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更大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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