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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2026年度天津市三八红旗手、天津市三八红旗集体、天津市巾帼文明岗社会化推荐的通知
编辑:社服中心网信部  2026-09-28 小字号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儿童和妇联工作、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切实把习近平总书记同全国妇联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重要讲话精神落到实处,重点围绕天津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服务天津高质量发展大局,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天津篇章,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团结引领带动广大妇女勇担使命、创优争先,充分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参与妇女先进典型选树,拓宽推荐渠道,扩大覆盖面与影响力,凝聚全社会关心支持妇女事业发展的强大合力。天津市妇女联合会决定在2025-2026年度评选工作中,通过社会化渠道评选出:天津市三八红旗手10名,天津市三八红旗集体5个,天津市巾帼文明岗3个。

  一、推荐时间

  2026年9月28日--2026年10月21日

  二、推荐方式

  本人自荐、他人推荐、单位推荐。

  三、基本条件

  已通过各区妇联、各有关系统进行组织推荐的个人和单位,不得再以社会化推荐渠道进行申报。妇联系统个人和单位不参加社会化推荐。

  (一)天津市三八红旗手基本条件

  1.年满18周岁,在津工作生活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女性公民。

  2.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跟党奋进新征程、巾帼建功新时代。

  3.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按照“四个善作善成”重要要求,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特别是在服务天津高质量发展、科技自立自强、乡村振兴、共同富裕、社会治理、文化强国、美丽中国建设、民族团结、对外交往等方面,立足本职、努力拼搏、争创一流、无私奉献,创造非凡业绩、作出重要贡献的优秀女性。

  4.参评天津市三八红旗手的个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获得过区委、区政府、市级工作部门授予荣誉的个人,或党和国家以及天津市推树的重大典型,或在重大项目、突发事件、应急事件等急难险重任务中涌现出来的先进模范等。

  5.无违法违纪行为。

  6.未获得过天津市三八红旗手称号。

  职务职级为副处级及以上(企事业单位中所担职务相当于副处级及以上)的个人不能参与社会化推荐。

  (二)天津市三八红旗集体基本条件

  1.女性比例为60%以上的单位或组织。

  2.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跟党奋进新征程、巾帼建功新时代。

  3.按照“四个善作善成”重要要求,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特别是在服务天津高质量发展、科技自立自强、乡村振兴、共同富裕、社会治理、文化强国、美丽中国建设、民族团结、对外交往等方面,立足本职、努力拼搏、争创一流、无私奉献,创造非凡业绩、作出重要贡献的优秀女性集体。

  4.参评天津市三八红旗集体的单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获得过区委、区政府、市级工作部门授予荣誉的集体,或党和国家以及天津市推树的重大典型,或在重大项目、突发事件、应急事件等急难险重任务中涌现出来的先进模范等。

  5.近两年集体领导班子成员无违法违纪行为。

  6.未获得过天津市三八红旗集体称号。

  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中的副司局级及以上单位,街乡镇党委、政府,不能参评天津市三八红旗集体。

  (三)天津市巾帼文明岗基本条件

  1.单位或组织中女性比例为60%以上的基层一线团组,包括科教团队、车间站所、生产班组、执勤分队,以及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和新型农业经营组织中以女性为从业主体的集体商户、生产小组、家庭农场等,人数原则上不超过200人。

  2.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跟党奋进新征程、巾帼建功新时代。

  3.按照“四个善作善成”重要要求,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特别是在服务天津高质量发展、科技自立自强、乡村振兴、共同富裕、社会治理、文化强国、美丽中国建设、民族团结、对外交往等方面,立足本职、努力拼搏、争创一流、无私奉献,创造非凡业绩、作出重要贡献的优秀女性集体。

  4.参评天津市巾帼文明岗的单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获得过区委、区政府、市级工作部门授予荣誉的集体,或党和国家以及天津市推树的重大典型,或在重大项目、突发事件、应急事件等急难险重任务中涌现出来的先进模范等。

  5.近两年参评天津市巾帼文明岗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无违纪违法行为。

  6.未获得过天津市巾帼文明岗称号。

  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中的副司局级及以上单位,街乡镇党委、政府,不能参评天津市巾帼文明岗。

  四、材料申报

  1.《2025-2026年度天津市三八红旗手登记表》(社会化推荐)Word电子版文件(审批意见栏均先不填写)。

  2.《2025-2026年度天津市三八红旗集体登记表》(社会化推荐)Word电子版文件(审批意见栏均先不填写)。

  3.《2025-2026年度天津市巾帼文明岗登记表》(社会化推荐)Word电子版文件(审批意见栏均先不填写)。

  4.三八红旗手、三八红旗集体、巾帼文明岗2000字详细事迹材料和500字简要事迹材料(均以第三人称撰写)Word电子版文件。

  5.三八红旗手证件照1张,三八红旗手、三八红旗集体、巾帼文明岗工作照、生活照各3张(电子版文件,jpg格式、2M以上)。

  6.曾获荣誉证书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不限)。

  7.参与社会化推荐承诺书(加盖公章或指模),承诺书电子版照片(jpg格式、大小不限)。

  自发布之日起截至2026年10月21日18:00(以电子邮件发出时间为准),由申报人、集体、岗将申报材料电子版文件压缩打包并设置文件名“某某申报三八红旗手(三八红旗集体、巾帼文明岗材料)+手机号”发至指定邮箱。不接收纸质版申报材料。

  五、资格审核、评审及表彰

  鼓励符合条件的个人、集体、岗通过社会推荐渠道积极参评天津市三八红旗手、天津市三八红旗集体、天津市巾帼文明岗。

  市妇联评选委员会办公室收到社会化参评个人、集体、岗的申报材料后组织初审评审会,并按一定比例推出初评候选个人、候选集体、候选岗,市妇联评选委员会办公室按照属地原则将初评候选人、集体、岗的基本情况、主要事迹反馈相关区妇联或有关系统。

  相关区妇联或有关系统负责联系初评候选人、集体、岗所在单位对初评候选对象进行审查,并在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相关情况反馈所属区妇联或有关系统。

  区妇联、有关系统对初评候选人、集体、岗进行审查,按照有关规定征求意见,并在本区、本系统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报经区委或分管区领导、系统党委(党组)或系统分管领导同意后,于11月11日前,将2025-2026年度天津市三八红旗手登记表(社会化推荐)、2025-2026年度天津市三八红旗集体登记表(社会化推荐)、2025-2026年度天津市巾帼文明岗登记表(社会化推荐)加盖“所在单位意见或属地街(乡镇)党委意见”“所属区妇联意见或所属系统党委(党组)意见”公章一式三份,报市妇联评选委员会办公室。

  市妇联评选委员会办公室对推荐对象进行复审后,由市妇联评选委员会组织召开终评评审会,以差额方式投票产生社会化推荐拟表彰对象,并在市妇联网站、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经市有关部门审核后,形成表彰对象名单(社会化推荐),并适时向社会公布。

  社会化渠道申报天津市三八红旗手、天津市三八红旗集体材料报送市妇联宣传部。

      

  社会化渠道申报天津市巾帼文明岗材料报送市妇联发展部。

      

  天津市妇女联合会

  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9月28日

  附件下载:

  1.2025-2026年度天津市三八红旗手登记表(社会化推荐)

  2.2025-2026年度天津市三八红旗集体登记表(社会化推荐)

  3.2025-2026年度天津市巾帼文明岗登记表(社会化推荐)

  4.参与社会化推荐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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