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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天津市妇女权益保障条例》,全面提升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专业化水平,近日,红桥区妇联、区司法局联合召开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天津市妇女权益保障条例》工作推动暨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培训会。相关单位负责同志、巾帼普法宣讲团成员、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员等参加会议。
会上,巾帼普法宣讲团代表分别立足岗位职责,就如何进一步加强思想认识、深化普法宣传、主动担当作为、凝聚工作合力等方面进行发言。会议宣布新一届红桥区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组成人员及新聘任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员名单,并为红桥区婚调委代表授牌。红桥区婚调委主任、区妇联兼职副主席、北洋律师事务所主任杨杨表示,将牢记工作职责,强化专业能力,用心用情用力做好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切实守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会议要求各级妇联组织要把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天津市妇女权益保障条例》作为重要任务,融入普法宣传、维权服务、基层治理全过程;要结合各自岗位实际,做好坚定传播者、精准解读者、主动实践者;要把牢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的“方向盘”,守住矛盾化解的“主阵地”、练就依法调解的“硬本领”、当好家庭和谐的“暖心人”。
会后,举办了红桥区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实务专题培训,邀请西于庄街道绮水苑社区妇联通过典型案例分享,用生动的案例讲述三级妇联联动,将法与情融合,为妇女儿童维权的实践经验。旌宇律师事务所于广文律师聚焦《天津市妇女权益保障条例》重点条款、家庭暴力处置、财产权益保护、家事调解法律适用等内容进行了系统授课,以案释法、以法析理,进一步提升婚调员依法调解、规范履职能力。
下一步,红桥区妇联将持续发挥部门联动、资源整合、上下协同的机制作用,用好巾帼普法宣讲团和婚调员队伍,运用新时代“枫桥经验”筑牢家庭和谐防线,以法治护航妇女权益、以调解守护家庭幸福,为推进平安红桥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贡献巾帼力量。
来源:红桥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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