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自2026年4月1日起,天津市妇女法律心理帮助中心由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45号)迁址至天津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一楼114室(天津市和平区安徽路8号)。接待时间:每周二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每周五上午8:30-11:30,节假日除外。请有心理疏导服务需求的妇女群众在上述时间前往,也可以拨打12338妇女权益保护服务热线进行心理咨询。
特此公告。
天津市妇女联合会
2026年3月16日
来源:天津市妇联权益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