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天津市妇女联合会  >  妇女权益  >  女子学堂
 
女子学堂:【一月一主题 一起来答题】《天津市妇女权益保障条例》知识答题第三期
编辑:权益部  2026-03-24 小字号

  1.根据《天津市妇女权益保障条例》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当将招聘、录取、晋职、晋级、评聘专业技术职称和职务、培训、辞退等过程中的(  )行为纳入劳动保障监察范围。

  A. 性别歧视      B. 年龄限制

  2.根据《天津市妇女权益保障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在招录(聘)人员时,应当向妇女提供平等的就业机会和职业待遇,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不得将(  )测试作为入职体检项目。

  A. 妊娠      B. 传染病

  3.根据《天津市妇女权益保障条例》规定,女职工生育假(产假)期满后,因抚育婴儿确有困难的,经本人申请,用人单位(  ),可以休不超过六个月的哺乳假。

  A. 同意      B. 无需同意

  4.根据《天津市妇女权益保障条例》规定,对夫妻共同所有的不动产以及可以联名登记的动产,女方有权要求在权属证书上记载其(  )。

  A. 姓名      B. 份额

  【答案】1.A  2.A  3.A  4.A

 
 
天津市妇女联合会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湖北路14号 邮编:300042
津ICP备0500105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