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对家庭教育宣传物料设计及制作服务合同进行公告,公告期为7个工作日(2025年12月12日至2025年12月22日),公告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市妇联有关部门反映。
受理来电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
附件:服务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