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对天津市关于指导推进家庭教育的五年规划(2026——2030年)编制技术服务合同进行公告,公告期为7个工作日(2025年11月10日至2025年11月18日),公告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市妇联有关部门反映。
受理来电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
附件:技术服务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