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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三八红旗手表彰决定—津妇发【2023】09号
编辑:市妇联网络信息部  2025-01-16 小字号

关于表彰2021-2022年度天津市三八红旗手标兵、

三八红旗手(集体)的决定

  2022年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中国步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新征程。全市广大妇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提出的“三个着力”重要要求和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加快建设高质量发展、高水平改革开放、高效能治理、高品质生活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进程中新涌现出一批优秀女性个人和优秀女性集体。

  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引领广大妇女见贤思齐,市妇联决定,授予王玉等10名同志“天津市三八红旗手标兵”称号,授予金慧琼等199名同志“天津市三八红旗手”称号,授予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大沽法庭等98个单位“天津市三八红旗集体”称号。希望受到表彰的个人和集体牢记初心使命,珍惜宝贵荣誉,接续奋斗,切实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努力创造无愧时代的优秀业绩。

  市妇联号召全市广大妇女坚定理念信念,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涵养高尚品德,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发扬“四自”精神、劳动精神,传承家庭美德、社会公德、职业道德。练就过硬本领,立足岗位钻研业务,做学习型新时代女性,积极投身全市“十项行动”工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天津女性的智慧和力量。

  附件:

  1.2021-2022年度天津市三八红旗手标兵名单

  2.2021-2022年度天津市三八红旗手名单

  3.2021-2022年度天津市三八红旗集体名单

天津市妇女联合会

2023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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