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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细胞,是孩子的第一所学校。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天津市家庭教育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正式实施,“依法带娃”为家庭教育划定底线标准,家庭教育从家事上升到国事,我国已进入了依法带娃新时代。
一、依法带娃的具体内容;
二、依法带娃的方式方法;
三、不依法带娃的法律责任。
主讲人:程秀丽,天津击水律师事务所律师、妇联主席,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